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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 >>11月2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(下称商标局)商标评审庭首次走进浙江,在义乌开展商标巡回评审工作,商标评审部门派员组成合议组,对两起浙江地区当事人申请口头审理的案件进行口头审理。
“日前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》,提出要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,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,发挥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审理、异地审理制度在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。商标局开展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与巡回评审,正是开展快速确权维权、便民利民、提质增效的举措之一。”商标局副局长张文锐表示,通过开展口头审理与巡回评审,让双方当事人在家门口充分沟通争议事项、表达各自意见,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更好地起到查明事实、定分止争的作用。
口头审理:让各方意见充分表达
“长期以来,商标评审以审理纸质材料的书面审理为主,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、法治理念的不断增强和评审实践的逐步发展,书面审理已不能满足申请人多元化的评审需求。”商标局应诉复议处副处长马岩岩介绍,错综复杂的案情、多样化的证据形式、技术的进步以及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等多方面因素,更是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“为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商标评审制度,了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,有效保护商标权益,商标局秉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,以便利评审、激发市场活力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立足点,着力打造出创新性便利化举措——口头审理。这一审理模式更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,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。”马岩岩介绍。
11月27日,浙江卓诗尼控股有限公司(下称卓诗尼公司)对杭州飞帽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“卓诗慕”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纠纷案正式开庭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,合议庭组长宣布庭审结束。随后,商标评审庭立即更换合议组,开启第二场口头审理——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对陈如华注册的“伢儿乐”商标提起的不予注册复审纠纷案。
“口头审理是一件非常值得点赞的举措,对企业具有诸多好处。因为有些案件通过书面审查,审查员可能很难看到实物,双方当事人也很难对涉案商标的关键性、知名度等问题进行核对。”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,通过口头审理,双方当事人不仅可以围绕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,对证据证明力有无及大小进行快速质证,也可以及时充分表达意见,而且双方企业也可加入到口头审理过程中,了解案件具体情况,有利于商标评审合议庭作出更加公正的裁决。
据了解,此次案件评审全程对社会公开,40余家企业、相关媒体、社会公众参与旁听。“现在我们和另一家外地企业存在商标争议,这是我第一次现场旁听商标案件口头评审,对证据如何准备、如何质证有了初步的了解,接下来也准备提出异议。”庭审结束后,在场旁听的义乌某企业负责人陈禾秀对记者说,企业应重视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,储备充足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,在遭遇侵权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,捍卫自身合法权益。
巡回评审:让争议在家门口解决
为扎实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的不断深入,商标局还探索开展了巡回评审试点,以便民利民为目标,依托地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,运用口头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,以期起到查明事实、定分止争的作用。”商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。
“目前义乌市场主体总数已突破55万户,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增有效注册商标1.4228万件,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15.9978万件。与此同时,全市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,今年1月至10月,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受理案件1613件,标的总额超1.2659亿元。”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义乌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和迫切,开展这样的巡回评审恰逢其时。
此次巡回评审的两起案件,当事人均涉及浙江企业,距离北京并不算近,按照惯例,当事人双方须前往北京参加评审。“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商标评审,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大大下降,对企业积极维权的行为也是一种鼓励!”卓诗尼公司代理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慨道。
“巡回评审可以大大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,还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的能力。”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巡回评审是商标评审审理方式日臻完善的新起点,是商标评审部门进一步发挥便民利民职能作用的新标志,更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举措。目前,商标局已在上海、浙江义乌探索设立了商标评审庭,今后将把巡回庭审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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